供應鏈管理政策
供應商是本公司提升產品及服務的策略夥伴,同時也是發揮企業永續發展影響力的重要利害關係人。從供應商之定期考核及持續改善皆進行控管,以期建立永續成長之供應商管理機制。 針對新供應商初期評估機制包含進行原材料承認及供應商評估作業、供應商供貨能力、品質規範等。
供應鏈管理制度
本公司持續改善供應商管理體系,定期向供應商進行評估方式可為「資料評鑑」、「實地評鑑」或「樣品評鑑」,所進行相關評估之佐證紀錄由採購單位列管,強化供應商夥伴的篩選機制。
管理程序 |
管理表單及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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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應商登錄 |
供應商調查表 |
供應商評核 |
供應商現場評估表、採購人員對供應商配合度月評核表、供應商進料交期月評核表、供應商年度評核記錄總表及國外供應商評核表 |
不合格供應商 |
至「ERP採購管理系統」註解其為「停用」,並停止採購,若有其他特殊目的仍須採購時,則需經資材部主管授權核准,並敘明核准原因。 |
供應商評鑑
每年定期對供應商進行年度評核,針對評比優良之供應商增加採購配額量比例,對於考核不合格供應商於評鑑小組評估後取消供應商資格。考核稽核機制為定期年度考核及等級評比及針對關鍵性供應商進行實地稽核。
評核成績表區分為A、B、C、D四等級,其獎懲辦法如下: 連續三個月評等為D級時,依照「供應商品質會議作業規範」(I-08-004)處理,只做為減少訂貨量參考:
得分 |
等級 |
獎懲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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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分以上 |
A | 整年度皆維持A級,次年提報表揚 |
70-84分 |
B | 維持不變 |
60-69分 |
C | 採購人員依評核不佳項目追蹤輔導 |
59分以下 |
D | 依照供應商品質會議管理辦法處理 |
*評核之週期為每月一次,獎懲於每季評核統計後之次季或半年度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