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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會

審計委員會

健全董事會監督責任、強化董事會管理機制,本公司於民國106年6月設置審計委員會。
審計委員會旨在協助董事會履行其監督公司在執行有關會計、稽核、財務報導流程及財務控制上的品質和誠信度。
依據相關法令,審計委員會的成員應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本公司審計委員會符合上述法令規定。審計委員會為履行其職責,依其組織章程規定有權進行任何適當的審核及調查,並且與公司內部稽核人員、簽證會計師,以及所有員工間皆有直接聯繫之管道。

    1. 審計委員會職責
      本公司審計委員會旨在協助董事會履行其監督公司在執行有關會計、稽核、財務報導流程及財務控制上的品質和誠信度。
      依據相關法令,審計委員會的成員應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本公司審計委員會符合上述法令規定。審計委員會為履行其職責,依其組織章程規定有權進行任何適當的審核及調查,並且與公司內部稽核人員、簽證會計師,以及所有員工間皆有直接聯繫之管道。

    2. 審計委員會成員及學經歷如下:

      職 稱

      姓 名

      專業資格與經驗

      召集人

      魏嘉民

      成功大學資源工程研究所博士
      大強鋼鐡鑄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財團法人金屬工業研究發展中心副執行長
      財團法人金屬工業研究發展中心顧問
      永冠能源科技集團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明揚國際科技(股)公司
      獨立董事
      忠正(股)公司董事

      委員

      林益堅

      東吳大學會計系
      東海大學法學碩士
      建鈞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執業會計師
      建鈞管理顧問(股)公司監察人
      為昇科科技 (股)公司監察人
      力泰投資(股)公司監察人
      威典投資(股)公司監察人
      大地民意研究(股)公司監察人

      陳俊仁

      逢甲大學財經法律研究所助理教授
      國立成功大學法律學系助理教授、副教授、系主任
      台北市選舉委員會委員
      國立成功大學法律系教授
      統一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3. 審計委員會於113年度舉行5次會議,審議事項包括:
      (1)依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內部控制制度。
      (2)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考核。
      (3)依證券交易法第三十六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取得或處分資產、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資金貸與他人、為他人背書或提供保證之重大財務業務行為之處理程序。
      (4)涉及董事自身利害關係之事項。
      (5)重大之資產或衍生性商品交易。
      (6)重大之資金貸與、背書或提供保證。
      (7)募集、發行或私募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
      (8)簽證會計師之委任、解任或報酬。
      (9)財務、會計或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
      (10)年度財務報告。
      (11) 企業併購法規範之併購事項。
      (12)第一季至第三季財務報告。
      (13)與本公司簽證會計師進行溝通及交流。
      (14)協商管理階層與本公司簽證會計師間關於財務報告方面之意見分歧。
      (15)核定本公司簽證會計師年度審計及非審計服務事項。
      (16)其他本公司或主管機關規定之重大事項。

    4. 證券交易法第14條之5所列事項當年度運作情形

      日期

      期別   

      議案內容

      獨立董事意見及公司對獨立董事意見之處理

      113.03.14

      第三屆
      第四次

      本公司一一二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本公司民國112年1月1日至民國112年12月31日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案。
      擬修訂本公司內部控制制度相關規章「採購暨付款循環」、「生產循環」及「投資循環」案。
      所有獨立董事核准通過

      113.05.14

      第三屆
      第五次

      本公司一一二年第一季合併報表。
      簽證會計師公費審核案。

      113.08.13

      第三屆
      第六次

      本公司一一三年第二季合併報表。
      擬修訂本公司預先核准非確信服務政策之一般性原則。

      113.11.13

      第三屆
      第七次

      本公司一一三年第三季合併報表。
      擬修訂本公司「審計委員會組織規章」、「董事會議事規範」及「董事會及功能性委員會績效評估辦法」案。

      113.12.28

      第三屆
      第八次

      擬訂本公司、子及孫公司民國一一四年度稽核計畫案。
      擬增訂本公司「永續資訊之管理辦法」、修訂本公司「內部稽核實施細則」、「內部控制制度總則及組織架構」案。

 

薪酬委員會

本公司於100年12月設立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會成員由董事會決議委任之, 本公司依「薪報酬委員會組織規程」,薪酬委員會應至少每年召開二次會議。

薪酬委員會職權如下:

  1. 定期檢討本規程並提出修正建議。
  2. 訂定並定期檢討本公司董事及經理人薪資報酬之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與績效評估標準、年度及長期之績效目標。
  3. 定期評估本公司董事及經理人之績效目標達成情形,並依據績效評估標準所得之評估結果,訂定其個別薪資報酬之內容及數額。

薪資報酬委員會運作情形:

    1. 本公司之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計3人。

    2. 本屆委員任期:112年6月15日至115年6月14日,113年度薪資報酬委員會開會2次,委員資格及出席情形如下:

      職 稱

      姓 名

      實際出席次數

      委託出席次數

      實際出席率(%)

      備 註

      召集人

      魏嘉民

      2

      0

      100%

      本公司於112年06月15日股東會董事全面改選。
      蘇松輝委員於113.03.13辭任,
      並於113年05月14日董事會補選陳俊仁獨立董事擔任薪酬委員。

      委 員

      林益堅

      2

      0

      100%

      委 員

      陳俊仁

      0

      0

      0%

    3. 本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最近一年開會、檢討與評估本公司薪資報酬資訊如下:

      日期

      期別  

      議案內容

      決議結果

      公司對薪資報酬委員會意見之處理

      113.03.14

      第六屆
      第三次

      1、 檢討本公司董事及經理人績效評估案。
      2、 本公司一一二年度董事酬勞及經理人員工酬勞分配案。
      3、 本公司何銘烈總監業務銷售獎金案。

      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委員無異議照案通過。

      提董事會由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113.05.09

      第六屆
      第四次

      本公司一一一年度董事酬勞及經理人員工酬勞分配案。